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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失業金領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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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失業金領取手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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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能領失業金領多少錢

1、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確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滿五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一年的,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救濟金。

2、滿五年不滿十年的,自第五年起,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