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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失業金怎麼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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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失業金怎麼領取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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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失業金

首先失業員工在勞動部門辦理失業登記並取得失業員工證。在辦理失業員工證的60天內提供《失業員工證》原、影印件;身份證原、影印件;戶口本原、影印件;銀行存摺原、影印件,到就近的社保局失業視窗申請。經核准符合條件的,發給《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必須本人辦理,如代辦,需失業員工授權委託,並出具經公證處公證後的委託書。

綜上可知,如果勞動者是與單位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則按照規定也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