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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勞動合同屆滿必須續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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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勞動合同屆滿必須續簽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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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勞動合同屆滿必須續簽嗎

您好,這不是續簽而是延續,必須延續到“三期”情形屆滿。rn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限制】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rn其中第四十二條中第四點:(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rn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的續延】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rn希望能幫助帶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