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單位協商,要求補繳社保。
2、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
3、向社保局投訴,要求社保部門督促單位補繳。
4、要求解除合同並獲得經濟補償金。
二、向勞動局或者社保局投訴,需要先收集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以下為各類證據。
1、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2、工資卡、工資存摺、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