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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轉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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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轉移流程如下:
一、醫療保險轉入辦理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1、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異地就業回本市的本地戶籍醫療保險參保人。
2、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我市就業並已按規定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的非本地戶口人員。
二、醫療保險轉入申請材料。
1、《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2、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三、醫療保險轉入申請受理機關;參保人所屬參保地社保機構徵收視窗。
四、醫療保險轉入辦事程式。
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機構取得參保轉移憑證機構收到轉移資訊表並錄入,參保人前往其所屬轄區的社保機構申請轉入,轉入社保機構發聯絡函至轉出地社保機構,轉出地社保機構寄資訊表至轉入社保機構,轉入社保轉移手續辦結。
五、醫療保險轉入辦事程式。
1、轉入地社保機構收到轉入申請和參保繳費憑證後,在15個工作日內發出聯絡函;
2、轉入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轉出地社保機構轉移的資訊表和基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
3、上述如有特殊情況可延長時限。

醫療保險轉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