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否包括商業保險?

勞動合同 閱讀(1.25W)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否包括商業保險?

一,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是否包括商業保險?

經濟補償金包括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平時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繳費部分。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者的應得工資計算,而不是按照實得工資計算。應得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車貼飯貼房帖等各種補貼、加班費、提成,而社保個人繳費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都是從這些工資總額中扣掉的,當然應當計算到經濟補償金的基數中去。

二,法律依據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並不是要繳納社會保險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

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可以書面告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屬於上述條情形之一。

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

我們在實際的工作中,我們會發現,很多的企業因為勞動者自身勞動權益意識的薄弱,因此在勞動用工的過程中,不給與賠償金也不給員工購買五險。作為員工,不能因為企業的強勢,就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