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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簽了空白勞動合同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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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簽了空白勞動合同如何辦?
律師解析:如果已經簽訂了“空白勞動合同”,應當要求公司將填寫好的完整勞動合同發給自己檢查,並且核對公司填寫的內容,是否自己的待遇一致,如果不一致,應要求公司立刻補正、更改;與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謂“空白勞動合同”,指的是雖有勞動合同文字,但是法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全部或部分缺失。《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如果用人單位想要與勞動者簽訂“空白勞動合同”,明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有權拒籤,並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應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
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