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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勞動合同籤時間嗎?

勞動合同 閱讀(2.01W)

一、有效的勞動合同籤時間嗎?

有效的勞動合同籤時間嗎?

有效的勞動合同必須要有合同的簽訂時間。

1、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

4、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並協商辦理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手續。

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和入職日期並不是必須要一致的,因為勞動合同法上面規定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並不是在入職當日,只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沒有超過一個月,公司就並不違法。所以,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日期,很有可能跟員工實際的入職日期就不一樣。

二、籤勞動合同加蓋什麼章?

公司應當和勞動者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勞動合同,並且需要雙方在勞動合同文字上共同簽字或蓋章,對於公司而言,應該是法人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司的公章、合同章,如果法人代表授權其他人進行簽字或蓋章,也是有效的。

公司的公章、合同章、或者人事部專用印章是其內部使用章,需要經過該用人單位的授權方可使用,所以在勞動合同上加蓋這些印章,才會是有效的。但是勞動者在籤合同時要注意,這些章必須要經過公安機關備案,並且以公開的形式在公眾前進行公示後,才是合法有效的。此外,為了避免後期出現勞動糾紛時不必要的麻煩,勞動合同上應儘量蓋該公司的公司章,防止被用人單位迷惑蓋上一些其他無用章,這樣能最大程度上保證該章被認可的程度。

要想勞動合同有法律效力,必須有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在勞動合同中可以蓋單位的公章,也可以蓋合同專用章。勞動合同的內容需要勞動雙方協商確定,勞動雙方在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之後,勞動合同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勞動合同一共有兩份,用人單位有一份,勞動者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