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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合同丟失能補籤嗎

勞動合同 閱讀(2.24W)

員工勞動合同丟失能補籤嗎

我們知道勞動合同無論對員工還是對用人單位都非常重要,它是保證員工和用人單位基本權益的重要依據,那麼如果員工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當然用人單位是可以給員工補籤的,那麼我們今天就來看看補籤的具體流程和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丟失怎麼辦,是可以補籤的。

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儲存一份。如果勞動者儲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影印他們儲存的一份,然後加蓋印章,標註影印來源即可。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三、《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可以看出員工勞動合同丟失是可以補籤的,員工只要去單位那裡影印一份他們儲存的合同,然後重新蓋章簽字即可,當然如果有必要,員工還要提供證明他是此用人單位的員工,如與公司有關的資料,或者員工本人的工作證,與其一起工作的員工做證人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