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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勞動合同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勞動合同 閱讀(1.06W)

大家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注意到了,勞動合同的內容裡面是規定了相應的時間的,就是說勞動合同在這段期間有效,過了這段期間就會終止。那麼法律對勞動合同期限是怎樣規定的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法律對勞動合同期限是怎樣規定的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規定一般有3種,分別是: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屆滿,勞動法律關係即行終止。這種合同適用範圍廣,應變能力強,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和工作崗位的不同要求來確定合同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從事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工作的崗位。訂立這種合同的職工一般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從事生產(工作),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等於一成不變,如果出現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也可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把完成某項工作的時間約定為合同終止而達成的協議。它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是約定合同終止條件,而不是約定確定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可以分為以上三種,每一種對勞動合同的期限要求都是不同的。勞動者們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哪種期限,這樣才能知道自己相關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