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公司沒簽勞動合同申請賠償的請求向當地的
社保局提出,企業需要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需要
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者與用人
單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之前或者之後的一段
時間,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和勞動者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需要履行相關的賠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公司因未依法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員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