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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 閱讀(1.47W)

勞動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的有一定期限的用工合同。對於約定了勞動合同期限的,如果勞動合同期限到了,勞動者應該怎麼處理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下面,本站小編結合具體的法律規定為您整理有關內容供您參考。

勞動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如果是公司不續簽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勞動者自己可以選擇的,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要看看是什麼原因不續簽,在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相關知識: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怎麼處理的情形。一方面,可以就此終止勞動關係,如果雙方都還有續簽的意願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照相應的程式進行續簽。關於續簽勞動合同的規定您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