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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企業辭退員工補償保險金嗎?

勞動保障 閱讀(4.81K)

一、被企業辭退員工補償保險金嗎?

被企業辭退員工補償保險金嗎?

被企業辭退員工符合條件可以領取補償保險金。公司辭退員工保險補償標準是不固定的,失業保障金的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一般而言,失業保障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來領取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違法辭退職工的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領失業保險的條件是什麼?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現實生活當中勞動者被辭退的現象是比較常見的,如果勞動者本身沒有過錯,但是用人單位違反程式辭退,需要進行經濟補償。並且這種狀況之下,勞動者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申請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