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寧如何辦居住證明嗎?
(一)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影印件。
(二)填寫好的《南寧市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
(三)居住時間證明。
1、“全區居住證管理系統”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不需再提交居住時間證明。
2、未申報居住登記或申報登記居住未滿半年,符合直接申領的,需提交居住、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無需近半年的證明材料即提供近期、仍在有效期內的材料)。
(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證明之一。(符合辦理直接申領的居住、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不需重複提供)。
二、南寧辦居住證明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
(一)仍在履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原件複核(有公章或印章或辦理人簽章可加蓋,否則不需加蓋);
(二)仍在經營期限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南寧市行政審批局一證通證照)影印件、社會團體登記註冊證明覆印件;
(三)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證明材料,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以上任何一種方式均可作為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
三、個人居住證明
茲證明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現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號_____棟____單元____室。該房房主____(姓名),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本人與房主系__________關係。
特此證明!
居委會:XXXX
日期:X年X月X日
綜合上面所說的,居住證明一般是針對於外地戶口的公民,如果合法的辦理了居住證明就可以合法的享受到當地該有的待遇,因此,在辦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處理,並且提供合法的材料,這樣才能得到屬於自己合法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