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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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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如何辦理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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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居住證

廣東省居住證》的辦理辦理條件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影印件各1份:(一)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者業績證明材料;(二)有效的身份證明;(三)在本省的住所證明;(四)婚姻狀況公證書;(五)本省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在本省創業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投資或者經營業績的相關證明。已經入境的境外申領人,還應當提供合法的入境證明。已經持有《外國專家證》或者《港、澳、臺專家證》的人員,免交上述(一)至(四)項材料,憑《外國專家證》或者《港、澳、臺專家證》和第(五)項材料申領《居住證》。辦理程式申報人向辦理人員遞交相關材料,辦理人員當場稽核《申請表》和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對材料齊全的,當場登記受理《申請表》、婚姻狀況公證書、健康證明原件和相關材料影印件,退回相關材料原件,併發給《〈廣東省居住證〉申請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憑據;對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申請材料全部退回申請人,併發給不予受理憑據,寫明理由,並在收到《申請表》和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認定工作,並在《申請表》裡簽註是否符合申領條件的認定意見,發還給申請人《申請表》2份,收回《受理憑據》。留下1份《申請表》和相關申領材料存檔備查。申領人憑簽註的《申請表》,到地級以上市公安部門辦理領取《居住證》的相關手續。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辦理期限及服務承諾凡申報材料齊全、真實並符合申請條件,即到即受理並從收到《申請表》和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認定工作,並在《申請表》裡簽註是否符合申領條件的認定意見,發還給申請人《申請表》2份,收回《受理憑據》。辦事需提交材料見辦理條件申請書(表格)名稱(附示範文字)見辦理條件要辦的約¥10元/月有三月/六月/一年/2年辦證工本費¥20元到當地居委會可辦不辦警察可罰款¥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