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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做鑑定公司要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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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做鑑定公司要不要去?

工傷做鑑定公司要不要去?

在做工傷認定的時候,是不需要本人親自去的,也不需要公司去。受理工傷認定的部門會對員工的工傷情況進行專業的認定,大家可以在工傷認定以後,再去做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並不需要員工本人去,可以委託代理人去即可。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鑑定是需要本人親自去的,只有勞動者親自去,勞動局工傷鑑定部門才能對勞動者的工傷狀況進行鑑定。工傷鑑定可由用人單位申請,也可以由勞動者本人申請,在用人單位不去申請工傷鑑定時,勞動者本人可以去申請。勞動者申請工傷鑑定,應帶上相關證件到當地勞動局工傷鑑定部門做鑑定。

二、做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1、申請表

填寫完整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關係證明

傷亡人員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

3、診斷證明書

包括初次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原件和影印件;

4、其他

(1)屬於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

(2)屬於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證明材料;其中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還需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下落不明證明材料;

(3)屬於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道等部門或司法機關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

(4)屬於從事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三、工傷認定受理期限是多久?

對於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其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應當在30日內,按照要求補正材料,逾期不補正但未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我國的勞動者的權利保護的規定中,工傷認定可以本人申請,也可以委託給家人或者單位辦理,並不一定需要本人前往。但是,經過認定是工傷的,還得做工傷鑑定,這個就需要受傷工人去參加鑑定了,一般來說,當地都有專業的醫院提供工傷鑑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