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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工傷復發需要什麼材料

工傷賠償 閱讀(3.34W)
青島市工傷復發需要什麼材料

一、青島市工傷復發需要什麼材料?

1、工傷復發確認申請表;

2、工傷認定書;

3、鑑定結論書;

4、工傷復發確認聯絡單;

5、診療工傷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相關材料。

二、工傷復發公司可以辭退嗎?

公司不可以辭退,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傷復發後被公司辭退怎麼計算賠償金?

1、賠償金按照補償金的雙倍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四、工傷復發後被公司辭退領取失業金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復發是常有的,但只有經過有關部門的確認,工傷職工才可以享受相關的工傷待遇,工傷復發後,停工接受治療期間用人單位不可以單方面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僅如此,用人單位還需要按照員工正常上崗的工資待遇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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