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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10級12條標準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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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10級12條標準都是什麼?

職工幹活的時候手指受傷,導致骨折的,經過工傷鑑定,基本在工傷9級和10級左右。在所有的工傷等級中,10級算是最輕微的,對應的是輕微傷。我國工傷鑑定有明確的標準,裡面分級做出規定。那麼,工傷鑑定10級12條標準都是什麼?下面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瞭解下。

一、工傷鑑定10級12條標準都是什麼?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cm2,並有明顯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10、除拇趾外,餘3~4指末節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

二、工傷10級賠償標準是什麼?

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主要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三大項:

1、關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關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賠償標準,以及其他待遇規定,由於各省市規定不盡相同。

三、有權做工傷鑑定的部門是哪個?

1、勞動能力鑑定屬於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能,因而它屬於國家的行政行為。其他任何單位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其他各種鑑定機構,都無權從事勞動能力等級鑑定。假如其他部門從事了這種鑑定,其鑑定結論不能被作為證據在訴訟中採用。

2、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未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都不設勞動鑑定委員會,換言之,這兩種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具有勞動能力鑑定的職能。如果這兩種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了勞動能力等級鑑定,其鑑定結論也不能在訴訟中被作為證據採用。

3、有權進行勞動能力等級鑑定的國家機構只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其中,省、自冶區、直轄市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綜上所述,職工在勞動能力委員會的安排下,應該在傷情穩定的時候參加鑑定,如果符合工傷鑑定10級12條中的任何一條,則可以認定為10級工傷。這樣一來,職工可以拿到傷殘金,大致為本人月工資的7倍。另外,因為參加鑑定導致的誤工費,也應該由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