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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3.05W)

 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根據相關的法律檔案,在天氣炎熱的大環境下,符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對需要進行補貼的人員進行補助。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一件利於民眾的好事,對於此政府部門對於它的資金髮放受理人的資格有及其嚴格的規定,不能違反規定。民眾也應該遵守相關的規定。

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一、發放時間

5個月(5月、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我國出臺了最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老保障室外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按照規定,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應按每月60元的標準領取高溫補貼。同時,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防暑降溫費要根據不同行業的具體的企業標準來制定發放的,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而且,降暑飲料不能充抵補貼

根據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至於具體到月初、月中還是月末發放,該負責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領的工資條,上面應該有6月份的補貼發放記錄。”該負責人提醒說,上述通知特別列出一條,企業在高溫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溫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溫補貼。也不得在工作人員因高溫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只向高溫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脫崗的勞動者並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下面我們再來了解下我國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的明確規定。

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第三條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溼(相對溼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氣象條件、溼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

高溫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氣溫以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釋出為準。

工作場所高溫作業WBGT指數測量依照《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7部分:高溫》(GBZ/T189.7)執行;高溫作業職業接觸限值依照《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執行;高溫作業分級分別依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執行。

第四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相關法律和國務院確定的職責,負責全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作業、高溫天氣採取勞動保護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全面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採取以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

(一)優先採用有利於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使作業人員遠離熱源。對於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採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應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準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

(三)對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溼作業、夏季露天作業等不同的高溫作業型別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四)向勞動者提供必需的高溫防護裝置和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加強對高溫防護裝置的維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

泉州高溫補貼標準通過上述內容應該已經大概瞭解。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符合國家的大政方針的, 這樣是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利益,使人民有更多的獲得感,提升他們的參與社會建設的熱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這個會有一定的審查,具體過程也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辦事。

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一件利於民眾的好事,對於此,相關的行政部門審查也會非常的嚴格,需要嚴格按照規定來進行操作,不能違反規定。民眾也應該遵守相關的規定。

發放時間

5個月(5月、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於給員工抵禦酷暑的高溫補貼。我國在2012年出臺了最新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老保障室外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按照規定,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應按每月60元的標準領取高溫補貼。同時,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防暑降溫費要根據不同行業的具體的企業標準來制定發放的,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而且,降暑飲料不能充抵補貼

三、相關條例規定

發放高溫補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至8月。至於具體到月初、月中還是月末發放,該負責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單位隨發薪日期自行確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領的工資條,上面應該有6月份的補貼發放記錄。”該負責人提醒說,上述通知特別列出一條,企業在高溫期間下發的防暑降溫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溫補貼。也不得在工作人員因高溫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補貼只向高溫期間在崗工作的勞動者發放,其間休假或脫崗的勞動者並不享受。勞動者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可憑工資條舉證,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下面我們再來了解下我國在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的明確規定。

四、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第三條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溼(相對溼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氣象條件、溼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

高溫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氣溫以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釋出為準。

第四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相關法律和國務院確定的職責,負責全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作業、高溫天氣採取勞動保護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全面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採取以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

(一)優先採用有利於控制高溫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使作業人員遠離熱源。對於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採取綜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二)存在高溫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專案,應保證其設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相關標準和衛生要求,高溫防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

(三)對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溼作業、夏季露天作業等不同的高溫作業型別採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四)向勞動者提供必需的高溫防護裝置和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並加強對高溫防護裝置的維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

泉州高溫補貼標準是符合國家的大政方針的, 這樣是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利益,使人民有更多的獲得感,提升他們的參與社會建設的熱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這個會有一定的審查,具體過程也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