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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用借款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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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用借款契約

銀行信用借款契約

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2.上列借款,保證按期歸還;如按期歸還確有困難,要在到期三天前向貸款方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如不經批准延期或不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一個月後仍不歸還,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程式處理。

本借據長20公分,寬14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