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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利率上限

借款合同 閱讀(2.02W)
金融借款合同利率上限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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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率如何確定


關於借款的利率一般以雙方的約定為主,但也不是全都如此,應該區別不同情況依法確定。

1、國家金融機構做為出借方的借款合同,其利率應該執行國家規定,而國家在不同的時期對利率進行巨集觀調控,有時一年中會有幾次調整。但是,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些金融單位出於不同的考慮或者根據貸款方貸款的用途及使用的緩急可以與借款方約定高於或低於國家規定的利率。對此,法院不應予以支援,而應該以國家規定為準。

2、一方為個人的借款稱之為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最高可以支援到相當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這個4倍是包括本數在內的4倍,不是高於銀行貸款利率4倍。有的人理解法院可以支援到4分利,即年利40%,這在前些年銀行貸款年息10%時是正確的。但近年來,存款利率和貸款利率都大幅度下調,已經遠遠不是當年的情況。

3、企業間的借貸是違反我國金融法律法規的,法律不予保護。因此,其利息無論高低,法院不予支援。但是,如前所引最高院的答覆,對於其雙方約定的利息法院要予以收繳,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按當時銀行利率計算,並予以收繳。

4、對於借貸雙方借款合同合法,約定的利率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應該按雙方約定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