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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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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通用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抵押權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借 款 人: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抵 押 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為了明確甲方與乙方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抵押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計壹拾萬元整 (100000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經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____月利息按貳分半計算 。  
第四條 借款期限:三 個月,自 20________年 08____月 28____日起至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五。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39;,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第八條 坐落在 ____區廈室房屋所有權證:房權證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尚未辦理 的房屋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給行,並取得貸款總計萬元,現抵押人同意以該房屋的剩餘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人保證該房屋沒目前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
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為 行 ,本《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權人為
第二順序抵押權人。該抵押房屋首先保障
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十六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願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人、抵押人執1份;公證機關1份。  抵押權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抵押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