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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買房能否只查一方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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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買房能否只查一方徵信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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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買房可以只查一人徵信

夫妻買房一般需要檢視兩個人的徵信,因為夫妻買房但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在申請貸款時,需要同時提供自己和配偶的徵信報告。一旦任何一方具有不良信用記錄,都將影響另一方貸款的申請。

按照《民法典》規定:婚姻關係續存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擁有,產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夫妻雙方在法律上是一個經濟實體,因此,銀行在考察一方的信用狀況時,勢必需要同時考察另一方的信用狀況。

申請房貸是夫妻雙方共同申請,所以銀行受理申請後,也會檢視夫妻雙方的信用情況,如果任何一方有逾期情況,都會影響房貸的申請。每家銀行的對於徵信的要求不相同,如果借款人逾期情況不是很嚴重,那麼銀行會酌情考慮為其放款。

如果逾期行為非有意,可以向銀行說明情況,出具相關“無意逾期”證明,這種情況通常不會拒絕放貸。

從逾期次數看,銀行對於辦理貸款可能執行的標準有:減低貸款成數,提高貸款利率。如果是首套住房貸款的情況下,很可能不會享受貸款利率優惠。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兩年內連續三次逾期還款,或累計六次逾期還款,貸款會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