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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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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異地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南京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流程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併計算。

2、住房公積金貸款物件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不能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3、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

4、職工須持有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二、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業務諮詢

由於不同城市的貸款業務有所差異,所以職工應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異地貸款業務諮詢,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稽核的材料。

2、提交申請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核實資訊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資訊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稽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標識和記錄貸款情況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果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償還貸款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歸還貸款。

南京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流程,它不僅僅適用於南京地區,雖然說各地公積金貸款的手續與流程會有一些細微的差別,但大致流程是相同的。購房者在申請之前,要先了解自己是否具備了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基本條件,再進行申請。異地貸款的流程比同城貸款相對來說手續更為繁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