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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上信用卡會怎樣處理

銀行糾紛 閱讀(2.66W)

一、還不上信用卡會怎樣處理?

還不上信用卡會怎樣處理

還不上信用卡公安機關有可能會按照信用卡詐騙罪來處理,根據法律規定,信用卡透支數額1萬元以上,經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未還的,即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絡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二、信用卡逾期不還的後果

1、消費款項不再享受免息還款待遇。

髮卡銀行會從發生消費的當天,以消費金額為本金按日計算利息,日息萬分之五,按月計收復利;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還會按月收取5%滯納金。

2、收到髮卡銀行的催繳電話、催繳信。

有些人由於無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還款,還通過更換地址和手機等聯絡方式來“跑路”,讓銀行聯絡不上自己,以為這樣銀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錯誤的,萬萬不可取。辦理信用卡的時候,你的實名資訊已經被銀行記錄,一旦你“跑路”,銀行會認定你惡意透支和欠款,會報警。

3、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被髮卡銀行凍結信用卡賬戶,欠款記錄可能被反饋至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記錄,導致持卡人無法正常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等。

4、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

《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在一開始就不要有這種刷信用卡不還的想法,不管是通過哪種方法消費的,也無論是在實體店還是虛擬的網路平臺上消費的,任何情況下都沒有用錢不還的這個道理,即便是高利貸,那都得償還合理的本金和利息。所以,不還信用卡對個人的影響是很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