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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被吞了怎麼辦

銀行糾紛 閱讀(2.45W)

1、客戶被吞卡後,各金融機構的保管期限和處理方式不盡相同。現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1999年1月5日)沒有對ATM吞卡後金融機構的處理方式作出明確規定。目前,各金融機構均自行規定處理方式,建立了被吞銀行卡登記簿,統一登記保管,客戶想要領走自已的銀行卡,均需出示身份證等有關身份證明,方可取回。但在具體的保管期限和保管期滿後的處理方式上則各不相同。
2、如果超出金融機構的保管期限,均須辦理掛失、補辦手續、補辦新卡。各金融機構均規定銀行卡被吞超過規定時間後,客戶沒有按規定時間領取被銷燬後,如需使用,則要辦理掛失、補辦手續,並需要按規定繳納掛失費和補卡費。借記卡可以在開戶行補辦,而貸記卡和準貸記卡需要到各金融機構的銀行卡管理(髮卡)中心補辦,所需時間與辦理新卡的時間相當。
《銀行卡管理辦法》
第五條銀行卡信用卡和借記卡。銀行卡按幣種不同分為人民幣卡、外幣卡;按發行物件不同分為單位卡(商務卡)、個人卡;按資訊載體不同分為磁條卡、晶片(IC)卡;第六條信用卡按是否向髮卡銀行交存備用金分為貸記卡、準貸記卡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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