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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名提單是物權憑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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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記名提單是物權憑證嗎?

記名提單是物權憑證嗎?

指在提單上收貨人一欄內具體填寫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稱的提單。指定的收貨人在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交出一份提單正本時則取得交付的貨物。儘管記名提單是一種權利憑證,但它是不可流通的。在我國,記名提單不得轉讓。

《海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記名提單:不得轉讓”記名提單雖然安全,不能轉讓,對貿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認為:由於記名提單不能通過背書轉讓,因此從國際貿易的角度看,記名提單不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

二、使用記名提單需要注意哪些風險?

在沒有收款保障的情況下,千萬不能做記名提單。 因為在許多國家裡,記名提單的收貨人可以不憑提單就可以提貨,因此提單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貨權的作用。就象空運提單一樣,收貨人只要憑身份證明就可以提貨。

即便是信用證結算,開證行都不願意接受記名提單,所以一般信用證都規定為:“根據指示”這樣的空白抬頭的提單,由此來控制和掌握貨權。

因此,不能只片面的記得記名提單的不可轉讓,還要記住“記名提單的收貨人可以不憑提單就可以提貨,因此提單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貨權的作用。”這一至關重要的一點!概念一定要記得全面,才不會給工作帶來差錯和損失。 所以只收30%貨款,且後T/T 70%的收款方式,如果做成指定收貨人提單,即記名提單的話,客戶如果信譽不好,不付款,將有可能遭遇款、貨兩空的境地。 當然,如果對客戶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則另當別論。

在國際經濟法上,記名提單主要是為了保障貨物承運期間貨物所有人的利益,減少因為承運人的過失導致的損失。但另一方面,記名提單的靈活性較之其他的提單方式應該是不足的。因此,記名提單在運用中要結合實際的需要。

提單是國際貿易中最重要的一種權利憑證,其可以分為記名提單和不記名提單。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記名提單是物權憑證嗎。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不記名提單不能轉讓,儘管其註明了提貨人基本資訊,但是隻有提貨人才能據此提貨,故其不能算作物權憑證,只能是一種權利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