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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詐騙刑法182條

金融保險案例 閱讀(1.42W)
保險詐騙刑法182條

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當事人相關行為是否符合相關罪的立案標準,當事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刑事處罰等等刑事辯護問題都可以在刑事法規中找到法律依據。所以瞭解基本的刑事法規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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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刑法保險詐騙罪

保險詐騙主要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保險金的目的,而向保險公司行使詐騙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在達到了一定數額標準後,就要定罪處罰,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自然人犯此罪與單位犯此罪的數額標準規定不同。刑法保險詐騙罪數額標準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於問題的解釋》(1996.12.16 法發[1996]32號)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標準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2)、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L的,屬於“數額巨大”;
(3)、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標準
(1)、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3)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