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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辦理信用卡應遵循?

擔保糾紛 閱讀(1.58W)

1.受理申請信用卡,並進行審查

我國辦理信用卡應遵循?

凡是辦公地點在髮卡機構所在地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工商企業、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均可以申請領用單位卡。凡居住戶口及工作單位在髮卡機構所在地的年滿18週歲、有穩定職業、有正常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居民個人,提供擔保後,均可申請領用個人卡,申請個人卡必須提供擔保,擔保形式主要有單位擔保、個人擔保、資金或者財務抵押擔保3種。

銀行在對申請信用卡的單位或個人及其擔保的基本條件、資金、信譽、經濟狀況等方面進行全面稽核評估後決定是否髮卡。

2.存入備用金

申請信用卡的單位或者個人辦理申領手續,經銀行批准後,在辦理領剛信用卡時,必須交存一定金額的開戶資金。

3.建立和發展特約商戶

特約商戶是指那些能夠受理銀行信用卡業務、為持卡人提供購物、消費服務的經濟實體,如賓館、商店、娛樂場所等。銀行在建立特約商戶後,要與之簽訂“受理信用卡協議”,並按1%一3%的比例收取銷售回扣。

4.購物、消費存取現金及授權

持卡人到特約商戶購物或者消費時,經辦人員應認真檢查信用卡,並請持卡人㈩示身份證進行核對,當證實該信用卡可以使用後,經辦人員即可取出銀行提供的籤購單為持卡人辦理付款手續。

持卡人到指定的儲蓄所存取現金時,經辦人員對信用卡稽核無誤後,即可壓·卡,經簽名、驗看身份證等核對後予以辦理存取現金手續。同時持卡人也可在髮卡行所屬的ATM機上存取現金。

當特約商戶遇到持卡人消費超過或者取現超過規定的,須向髮卡機構申請授權。髮卡機構根據電話或者電傳,經調閱檔案並予以認真稽核後作出同意、拒絕和沒收卡的授權答覆。

5.辦理結算,發支付清單

髮卡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及相關票據,如籤購單、存款單、取現單等,辦理結算:,並將每個月購物、消費及存取現金情況,以支付清單或對賬單的形式送達持卡人核對。

6.掛失與止付

當持卡人的信用卡被盜或丟失,應立即持本人證件及有關證明到就近的髮卡機構辦理掛失。

髮卡機構將掛失卡和失去信用的持卡人所持有的信用卡進行止付,並將其編入止付名單,禁止其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