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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劃痕險影響第二年保費不?

保險理賠 閱讀(1.41W)

保險在現代社會來說是大家都會進行的,一個是因為保險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是規避風險的最有效的一種方法。而在現實生活當中比較常見的保險的種類就是車輛保險,車輛保險當中又包括劃痕險,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出劃痕險影響第二年保費不?

出劃痕險影響第二年保費不?

一、出劃痕險影響第二年保費不?

劃痕險全稱車身劃痕損失險,家庭自用車輛、非營業車輛可投保,是指在保險期間內,保險車輛發生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表面油漆單獨劃傷,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負責賠償。

一般保險公司對劃痕險有15%的免賠。而且劃痕險分保額,最低兩千還有五千等等。每次賠付後,相應衝減保額。

劃痕險是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即需要在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的情況下方可投保,不可單獨投保。其出險次數是計入當年出險總次數當中的。

在年度保單內是不限制次數的,賠償額度不能超過保額限制。建議車主考慮一次性處理所有劃痕,不必每次因為一點小傷報案,因為次數也會影響次年續保的優惠幅度。  

劃痕險保險理賠:  

如果車子出現無刮擦、碰撞痕跡時的單獨劃痕,就可以由劃痕險來賠,但是要是在行駛過程中出現的碰撞、刮擦而導致的汽車漆面的劃痕,就不在劃痕險理賠範圍了。  

由於劃痕險的賠付率普遍在200%到300%間,基本上處於虧損運營,大多數保險公司都只針對新購買的車或者兩三年內新車承保。劃痕賠付限額一般是2000元、5000元。  

劃痕險是累計賠付的,也就是說如果投保的劃痕險保額是2000元的,出險不限次數,但賠償累計金額不能超過2000元,超過兩千元保險合同就自動終止。此外,不少保險公司都對劃痕險設定了免賠額,免賠率在15%到20%不等。

二、勞動合同到期賠償

1、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絕續簽(即強制趕人)。但要支付經濟補償(2008年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在08年1月1日後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不代表公司預設。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82條)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08年勞動合同法第14條)。

4、所以你不用主動問,公司不和你籤,對你有好處:付二倍工資或成為固定期限合同。當然,如果還想再這個公司做的話,不要要求二倍工資了。如果公司辭退你,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合同終止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的車輛保險中的劃痕險是沒有次數的要求的,也就是說第一年出劃痕險是不影響第二年繳納保費的。除此之外,小編在這裡也給大傢俱體的介紹了一下劃痕險的相關法律規定,具體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