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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家庭財產險有哪些種類

保險理賠 閱讀(1.86W)

根據保險責任的不同,普通家庭財產可分為災害損失險和盜竊險兩種:

普通家庭財產險有哪些種類

1、災害損失險

災害損失險的保險標的包括被保險人的自有財產、由被保險人代管的財產或被保險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

家庭財產災害損失險規定的保險責任包括:火災、爆炸、雷擊、冰雹、洪水、海嘯、地震、泥石流、暴風雨、空中執行物體墜落等一系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對於被保險人為預防災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預防費用,保險人原則上不予賠償;但對於在災害事故發生後,為防止災害損失擴大,積極搶救、施救、保護保險標的而支出的費用,保險人將按約定負責提供補償

家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依據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估計而定。若估價過低,會使保障不足;若估價過高,一方面,保費將隨之增加,另一方面,實際災害發生時,保險人將根據補償原則,以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作為賠償上限,因而被保險人也不可能靠此獲利。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對投保財產作出客觀合理的估價,使保險金額儘可能接近所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

普通家庭財產險的保險期限為1年,即從保單簽發日零時算起,到保險期滿日24時為止。

2、盜竊險

盜竊險的保險責任指在正常安全狀態下,留有明顯現場痕跡的盜竊行為,致使保險財產產生損失。除自行

盜竊險車、助動車以外,盜竊險規定的保險標的的範圍與家庭財產、災害損失險完全一樣。對於由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家庭服務人員、寄居人員的盜竊或縱容行為造成的損失以及如房門未鎖、門窗未關等非正常安全狀態下的失竊損失,保險人均不承擔賠償責任。盜竊險保險金額的確定以及保險期限的規定,均與災害損失險相同。

家庭財產兩全險是一種具有經濟補償和到期還本性質的險種。它與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不同之處僅在於保險金額的確定方式上。家庭財產兩全險採用按份數確定保險金額的方式:城鎮居民每份1000元,農村居民每份2000元,至少投保1份,具體份數多少根據投保財產的實際價值而定。投保人根據保險金額一次性交納保險儲金,保險人將保險儲金的利息作為保費。保險期滿後,無論保險期內是否發生賠付,保險人都將如數退還全部保險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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