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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糕專用稻穀基地收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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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糕專用稻穀基地收購合同

2021年年糕專用稻穀基地收購合同

收購方:(甲方) 合同編號:

種植方:(乙方)

甲方為保證年糕品質,提升慈城年糕品牌知名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願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共同組建年糕專用稻米生產基地,並就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將其承包土地中的______畝流轉給甲方用於種植年糕專用稻米,合同期限五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如甲方需擴大種植面積另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乙方負責田間管理,確保稻穀符合雙方合同約定質量要求,甲方負責稻米品種確定,稻穀質量的驗收。

第三條 年收購數量:______噸稻穀。具體數量不得超過10%,遇實際減產時,以實際收成為準。

第四條 土地租賃費、種植費、種子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種植過程中所造成的問題與甲方無涉。

第五條 稻穀收購價格:當年寧波市出臺的晚稻收購價上浮2%。

第六條 質量要求:

1、水份≤15%

2、出糙率≥79%

3、黃斑率≤1.5%

第七條 暫定稻米品種:寧03-88。如需更換,由甲方再另行確定。

第八條 稻穀外觀要求:無黃斑、黑點,雜質含量少於1.5%。

第九條 交貨時間:乙方於收割前____天通知甲方,收割並晒乾後運至甲方指定大米加工廠,待驗收合格後稱重入庫。

第十條 運輸費用及裝卸:甲方承擔_______斤運輸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檢驗方法 水份:快速水份測試儀檢測:最高水份不得超過18%。

第十二條 甲方可拒絕收購乙方因倒伏或發熱而影響質量的稻穀。

第十三條 在稻穀收購期內,因自然天氣等因素,影響稻穀收購、晒、晾時,甲、乙雙方可相互協調,進行收購。

第十四條 貨款結算方法:甲方在收進乙方貨物經檢驗合格後當日用現金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稻種不可含轉基因;

2、專用稻米不得含其它品種;

3、乙方所產專用稻米必須符合國家無公害大米標準;

4、乙方嚴禁種植合同規定外的所有稻米;

5、水份與價格關係:水份每上升0.1%,收購價格下浮0.15%;

計算方法:{(實測水份-標準水份)÷0.1%×0.15%}×收購價

6、出糙率與價格關係(見下表)

出糙率(%)

價 格

≥79

收購價格不下浮

77-78.9

按收購價格下浮3.37%

75-76.9

按收購價格下浮5.56%

≤75

不予收購

7、農藥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條件:合同期滿或任何一方違約;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時間、數量、質量提供專用稻米,按總收購價3%賠償甲方。

2、除雙方約定條件外,乙方產品質量出現其它異常表現,甲方可拒絕收購,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履行付款條款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購,按餘額的3%賠償乙方違約金。

第十八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提供種植、收購條件可免責,但需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提供相應證明。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先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訴至原告方法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等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慈城鎮農辦一份,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住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