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書怎麼寫
{子問題開始}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劉XX,男,漢族,1973年8月10日出生,住攸縣上雲橋鎮楓嶺村。
合夥人:焦XX,男,漢族,1975年7月15日出生,住 ---攸縣蓮塘坳鄉沈和村。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 合夥事由
合夥人合夥經營合發採石場,合發採石場地處蓮塘坳鄉沈和村。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經營期限
本合夥經營期限自2010年8月12日—2015年8月12日止。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出資方式、出資比例
(一)合夥人劉XX以現金、剷車1臺、風炮機1臺、支付當地組民的山、田、路的費用、架設電路的費用、購買火工產品的費用出資,佔總出資額的60%;
(二)合夥人焦XX以辦理採石場前期費用出資,佔總出資額的40%。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裝置的。
B、改變合夥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C、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二)合夥人的義務
1、共同維護合夥財產;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協議簽訂後,合夥期間的生產、經營費用按合夥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合夥人組織及議事規則
1、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人決定,設合夥負責人一名,由合夥人劉XX擔任,負責合夥組織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對外開展業務、內部財務賬簿管理,合夥人焦XX具體負責生產、安全和內部財務資金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特別約定
1、由合夥人焦XX負責處理合發採石場周邊的關係,如出現當地村、組民阻撓採石場的正常生產,合夥人焦XX有責任儘快妥善處理好,合夥人劉XX必須全力協助做好工作,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2、合夥人焦XX應在本協議簽訂後一年內,負責辦理採石開採權證的變更手續及費用。在沒有變更前,出現的法律責任由合夥人焦XX承擔,並賠償由此給合夥人劉XX造成的經濟損失。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作出決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二位合夥人各執一份。協議自合夥人簽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蓋章):
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