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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做生意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合夥合同 閱讀(1.5W)

合夥協議書:
甲方:xx;
身份證號碼:xx;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xx;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合夥生意協議:xx;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xx;
xx年xx年xx日;
乙方:xx;
xx年xx年xx日。
《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夥事務:
(一)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夥、退夥;
(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夥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六)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夥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七)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八)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合夥做生意協議書應該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