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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了可以辦準生證嗎

準生證 閱讀(3.35W)
結婚證丟了可以辦準生證嗎

可以的,如果當地計生辦不肯辦理的話,就帶上身份證、戶口結婚證,去民政局補辦一個,很快就辦好了的,這個民政局都有檔案資料的,也可以憑另一本結婚證辦理。辦準生證具體程式如下:

1:男女雙方持各自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到各自的戶口所在地社群或者村委會或者本單位開具無子女證明信.

2:男方到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蓋章.

3:男方然後再到縣計生辦或者區計生辦蓋章. (先諮詢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計生辦是否需要,各地情況不一)

4:持蓋最高行政級別計生辦章的男方證明信連同女方的無子女證明信以及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到女方戶籍處街道辦事處或者鄉級計生辦就可以辦理準生證了.

只需要夫妻一方即可,補辦沒有登記那麼嚴格,首先需要當事人填寫一份《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由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然後工作人員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並詢問相關情況,然後查證結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經過查證之後確認符合補發結婚證情況屬實且符合補發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將補發結婚證。如果雙方當事人不符合補發條件的,工作人員會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補辦結婚證,不能在非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異地補辦。結婚證遺失的,只能到原登記機關,或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補辦,需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即可。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綜上所述,只有是辦理過結婚證的話就算丟失了也是可以辦理準生證,可以先去和這個計生辦部門說明清楚情況,如果實在不行的話最好還是攜帶好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處重新補辦結婚證,民政局裡有檔案的話都是很快就能辦理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