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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生證辦理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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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生證辦理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準生證辦理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準生證一般是在孕婦懷孕之後,就可以去辦理,最晚的時間應該是,在孩子出生之前,因為在醫院生產的孕婦,醫院是要求要有準生證,所以在生產之前辦理完畢就可以。各地區具體的辦理情況,還可以參考不同地區當地的相關政策。

那麼準生證的有效期限,我們也應該要知道,準生證是有有效期限的,它的有效期限是一年的時間。如果孕婦在辦理完準生證之後,當年並沒有進行生產,這時候,可以將準生證結轉至下一個年度,在孕婦生產結束後,這個準生證的有效期就結束了。在孕婦生產結束之後,就可以憑藉準生證去辦理孩子的戶口,以及一些相關的手續了。

本例準生證需要的相關資料有哪些?夫妻兩個人的戶口本以及結婚證件,雙方還要提供可以證明身份的身份證件準備好自己的照片有的地方還需要夫妻兩個人去聽課,也就是取得新婚聽課證,孕婦懷孕之後也會有個聽課證,以及關於計劃生育的申請表等等資料,就可以去當地的計生辦去辦理準生證了。具體的資料不同地區,規定也有不同,要根據當地的相關政策去辦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政策的調整,關於準生證也有所變動,比如一些地區孕婦生產已經不再需要準生證了。計生辦可以通過居民的其他資訊,來掌握生育裡面的新生兒出生情況。孕婦生育頭胎孩子的時候,不再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處理,只要登記進行備案就可以了。以前需要經過縣級或者是市區的計生辦,去審批處理的居民生育許可,現在改變成可以通過鄉鎮級拖尾去辦理,最後在向屬於省級的計生辦部門進行備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