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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證生了孩子罰款麼

再婚生育 閱讀(2.2W)

一、沒結婚證生了孩子罰款麼

沒結婚證生了孩子罰款麼

沒領結婚證生的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是要交納罰款的,也就是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非婚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標準如下:“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一倍徵收,所以具體看你們當地的人均收入情況。

二、社會撫養費的特點有哪些

1、徵收社會撫養費的物件。徵收物件應當是不符合我國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的規定,我國的生育政策是國家規定基本原則,具體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因此,這裡的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違反了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法規規定條件超生子女的人。

2、徵收的數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徵收公民的收入差異,沒有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數額,而是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國務院根據該法的授權出臺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問題作出了進一步具體的規定,但是對於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標準也只是作出了一個原則規定,仍然沒有作出十分具體的規定。

3、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性質。應當明確其不是一種行政處罰,而是一項行政性收費。一些幹部、群眾之所以在這個問題上認識不明確,主要是因為我們在對待超生者採取經濟制裁上有一個變化過程。可以說社會撫養費是從過去的計劃外生育費演變而來的。

在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生育的子女,雖然是屬於非婚生子女,但是我國對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是一視同仁的。所以說,父母即使對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法定的撫養義務,不能說孩子是非婚生子女,就可以免除子女的撫養義務。這不僅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同時也是一種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