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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政策的頒佈是國家允許的嗎?

三胎 閱讀(2W)
時間:2023-12-14 21:57:58瀏覽:2001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我國沒有釋出三胎政策,只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可以稱為三孩政策。三孩政策的內容是:國家支援並鼓勵一對夫妻生育三個子女的政策。為了有效地應對人口老齡化現象的出現,我國積極的實施並推進三孩政策。對於生育三孩的家庭給予相應的政策補助。
三胎政策的頒佈是國家允許的嗎?

一、三胎政策的頒佈是國家允許的嗎?

我國沒有釋出三胎政策,只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可以稱為三孩政策。三孩政策的內容是:國家支援並鼓勵一對夫妻生育三個子女的政策。國家認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援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國家也應當重點對生育調節、獎勵與社會保障、普惠托育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和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二、三臺政策的目標都包括哪些內容?

1、積極生育支援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服務管理制度基本完備,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明顯提高,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加快建設,生育、養育、教育成本顯著降低,生育水平適當提高,出生人口性別比趨於正常,人口結構逐步優化,人口素質進一步提升。

2、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機制運轉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適度,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優生優育、幼有所育服務水平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適應,家庭發展能力明顯提高,人的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三、特殊政策的內容有哪些?

(一)無違反生育政策多生子女;

(二)夫妻雙方提出生育申請;

(三)家庭環境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2)再婚前一方已生育過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現家庭無子女的夫妻;

(3)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現家庭無子女的夫妻;

(4)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其中一方喪偶,現家庭只有一個子女的夫妻;

(5)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為雙胞胎,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鑑定機構確診,兩個子女都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6)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為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通過產前診斷和篩選,可以再生育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曾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再婚後現家庭有一個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鑑定機構確診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家庭無子女,是指夫妻新組合的家庭無未成年子女,再婚前所生的未成年子女依法院判決或離婚協議隨前配偶生活。

國家為了進一步推進落實優生優育的政策,並且有效地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現象,頒佈並開始實施三孩政策。對生育三孩的家庭給予相應的鼓勵和補助,並鼓勵更多的家庭落實三孩的政策。每個地區因為當地的發展情況和政策的不同,規則細節也是有所不同的,因此需要積極的配合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