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計劃生育>戶口>

根據離婚戶口新規定離婚後孩子可以立即分戶嗎?

戶口 閱讀(5.27K)

一、根據離婚戶口新規定離婚後孩子可以立即分戶嗎?

根據離婚戶口新規定離婚後孩子可以立即分戶嗎?

根據離婚戶口新規定離婚後孩子可以立即分戶,《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二、離婚的方式包括哪些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方式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兩種離婚方式的優缺點如下所示:

(一)協議離婚優點是時間短、費用低、壓力小;其缺點是: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

2、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可能會藏有後患。

3、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式上有反悔的權利。

(二)訴訟離婚的優點是,除調解情形外,法院是根據法律規定處理雙方的爭議,較為公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保護。當事人一般比較尊重法院的判決,能自覺履行判決內容;其缺點是:

1、訴訟時間可能較長;

2、提出離婚的一方可能達不到離婚的目的;

3、當事人法庭相見,互相指責、互揭隱私,彼此很可能都受到更深的感情傷害;

4、子女可能被牽扯到訴訟中來,受到不利影響等等。

三、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一)訴訟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二)協議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為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

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採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離婚後,任何一方需要辦理分戶手續,對方都是有義務配合的,對於孩子的戶口,首先需要徵求其同意,之後才可以帶上當地的派出所所需要的材料辦理孩子的分戶手續。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即使並沒有孩子的牽扯,此時也會涉及到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