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生孩子怎麼上戶口
3個月內需要上戶。孩子上戶所需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3)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
新生嬰兒出生申報登記
辦理程式:
1、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到 嬰兒母親或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2、派出所稽核後,辦理出生登記。
準備的證明有:
1.計生部門的“準生證”。
2.小孩在醫院出生的出生證明。
3.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
持以上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即可。以上是對生孩子怎麼上戶口問題的解答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