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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戶口本遷出

戶口 閱讀(1.37W)
離婚戶口本遷出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後男方不給戶口本遷出

離婚後,戶口原則上要分戶或遷出。如果是分戶,須提供女方的房產證明,否則戶口無處落點,但可以憑戶口本和離婚手續到派出所進行登記,將兩人的婚姻狀況變更為離異。如果遷出,須提交遷入地接收證明和遷移原因。不則不能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