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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落戶需要什麼

戶口 閱讀(3.22W)
小孩落戶需要什麼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小孩出生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小孩出生落戶所需要的手續有:
一、辦理條件: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材料:1、父(母)戶口簿;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3、出生醫學證明:4、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廈門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影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式: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四、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戶籍視窗當場辦理,屬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報出生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查核實的,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核心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