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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20年不變戶口遷出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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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20年不變戶口遷出有影響嗎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土地使用權50年戶口是否有影響

對於國有土地使用權來說,戶口與土地使用權沒有關係。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3、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5、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可以知道,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

《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