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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開戶口登出證明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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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出所開戶口登出證明是否合法?

派出所開戶口登出證明是否合法?

派出所開戶口登出證明是合法的。

1、公民正常死亡的需持死亡醫學證明、火化證、死亡人《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登出戶口。

2、公民辦理出國境定居登出戶口的,需持公安外事部門出具的登出戶籍關係通知單、《居民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登出戶口。

3、公民回國定居的需持本人護照或省公安廳批准定居證明、市局的落戶通知書、原戶口所在地登出戶口證明、恢復戶口手續。

4、公民參軍入伍需持入伍通知書、《居民戶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登出登記。

5、復員退伍戰士入戶需持市安置辦的退伍落戶介紹信、《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戶口登出證明、《居民戶口簿》,部隊軍官轉業入戶需持市人事局轉業落戶證明信、《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和現分配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本情況證明,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

6、因重複申請戶口的登出流程需要到當地民政局進行諮詢(各地規定略有不同)

二、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登出手續辦理程式是什麼?

申請→視窗受理→現場審查→辦理,辦理時限:當場辦理,收費標準:不收費。

驗核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鑑定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辦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登出戶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群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登出;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登出戶口。社群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群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登出戶口。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說公民死亡的話,那麼是需要將其戶口登出的通常情況下,需要在當地的派出所來進行辦理,當然呢,在這過程當中也需要其他一些材料,比如說有居民身份證件,還有就是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