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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戶口本上怎麼寫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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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婚戶口本上怎麼寫是合法的?

再婚戶口本上怎麼寫是合法的?

一般情況下,戶口本婚姻狀況的變更,是需要自己去戶籍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的。

1、初次結婚時,如果雙方戶口未進行變更,則雙方戶口本都顯示“未婚”。離婚後再婚,如果要去辦理戶籍登記,則需要提供離婚證明,變更後戶口本顯示“已婚”。

2、初次結婚時,如果雙方進行了戶口變更,則雙方戶口本都顯示“已婚”。離婚後再變更,則顯示“離異”。再婚,去戶籍登記機關登記的,變更後顯示“已婚”。

所以,離婚後再婚戶口本一般填“已婚”。

初次結婚時,如果雙方戶口未進行變更,則雙方戶口本都顯示“未婚”。離婚後再婚,如果要去辦理戶籍登記,則需要提供離婚證明,變更後戶口本顯示“已婚”。初次結婚時,如果雙方進行了戶口變更,則雙方戶口本都顯示“已婚”。離婚後再變更,則顯示“離異”。再婚,去戶籍登記機關登記的,變更後顯示“已婚”。所以,離婚後再婚戶口本一般填“已婚”。

二、離婚後再婚的登記手續

離婚後的再婚登記手續與一般的結婚登記手續差不多,都可以分為:準備材料、申請登記、審查材料並詢問當事人、登記結婚。

1、準備材料

男女雙方如果有一方是離婚後再婚的,除了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材料外,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者是法院生效的離婚判決書。

2、申請登記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上述證件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人民政府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宣讀宣告書。

3、審查材料並詢問當事人

婚姻登記機關受理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後,應當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的同時,可以詢問當事人有關情況。這個程式主要是為了查明: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結婚;

雙方當事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結婚條件。

4、登記結婚

對於符合登記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當場給予登記,併發給結婚證;對於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是遇到了婚姻生活無法存續的情形的時候,是需要注意離婚之後的孩子的撫養權的分配以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等權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