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四川上戶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四川上戶口需要的材料為:
1、雙方戶口本
給孩子上戶口,需攜帶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及戶口本影印件。如果夫妻兩人一人是非農業戶口,一個是農業戶口,孩子的戶口可以是非農業,也可以是農業,戶口類別可以進行選擇。
2、雙方身份證
新生兒上戶口,需攜帶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資訊要和戶口資訊一致,年齡、姓名等不能有區別,並且需要影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二、戶口性質分為哪幾種
按國家規定,早期,我國戶口性質只有兩種:
1、農業戶口;
2、非農戶口。
農業戶口比較龐大,也比較單一。而非農戶口雖然少,但成份複雜。非農戶口包括:城鎮戶口(居民戶口)、農村居民戶口、集體戶口等。這些帶戶口的,可以說都是戶口性質,只是:大分類性質和小分類性質的區別。所以,可以填大性質的:非農戶口,或填小性質的城鎮戶口。
戶口性質有時和戶籍性質相通,分為城鎮戶籍(非農戶籍)和農業戶籍。戶口同時分為集體戶口(如大學院校的學生,是多個人在一本戶口本上)和家庭戶口、軍籍戶口三種。還可以分為常住戶口和暫住戶口。
三、一個人怎麼辦戶口本
去警察局辦理。
填寫
1.戶號——填寫戶口登記機關為其編定的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的順序號。
2.居民戶口簿首頁套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戶口專用章。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簽字或蓋章,填寫簽發居民戶口簿時的日期,並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3.住址變動登記——填寫該戶在本戶口管轄區內變動常住地後的住址名稱、變動住址的日期,並由承辦人籤宇或蓋章。
4.何時由何地遷來本市(縣)——對由本市(縣)以外地區遷人的公民,填寫其遷入落戶的時間和遷出地的詳細地址。世居本市(縣)的,填寫“久居”。
5.何時由何地過來本址——填寫本人遷來本戶口管轄區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戶口所在地詳細地址及遷入落戶的時間。世居本址,填寫“久居”。
6.登記日期——填寫戶口登記機關建立常住人口登記卡時的具體日期。
7.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登記專案內容發生變更、更正,應在本欄填寫變更、更正後的專案內容、時間,並由承辦人簽字或簽章。
8.屬集體戶口的,“戶主姓名”和“戶主或與戶主關係”兩欄不填。
居民戶口簿內其餘各項登記內容的填寫,均與常住人口登記表內有關各項的填寫說明相同。
常住人口登記卡由承辦人按規定填寫完畢後,應加蓋戶口登記機關的戶口專用章。
因此,四川上戶口所需要的材料主要就是身份證件和戶口本。所以在辦理戶口的時候,身份證和戶口本需要和網上登記的資訊要保持一致。所以在生活中要儲存好辦理戶口的材料不能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