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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姓可以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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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姓可以改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出生證明孩子和女方姓,上戶口時可以改男方姓嗎?

  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孩子是可以更改戶口本(身份證)的姓名的(出生證的名字不能更改):rn  1,應由孩子的父、母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rn  2,共同去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新生兒的戶口時,書面申請後,共同簽字確認即可。rnrn  一,戶口本改名字的條件及手續,當事人可以參照如下辦理:rn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rn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rn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rn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rn  5、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rn  6、經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查、所長批准後,報上一級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變更姓名以一次為限。rnrn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rn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rn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n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