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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姓名更改

出生證 閱讀(1.23W)
出生證明姓名更改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出生證姓名可更改嗎

  由於新生兒出生時,父母給新生兒起名字,存在不確定性,因此,新生兒父母領取小孩出生證後,是可以申請變更新生兒姓名的。
  由父母雙方本人,持身份證和戶口簿,結婚證和小孩的出生證,到所生產的醫院出生證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即可。

  如果時間已經相對較長,醫院將小孩的出生底簿交回婦幼保健部門,就需要到該部門申請變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