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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跟出生證明名字不一樣

出生證 閱讀(2.37W)
戶口本跟出生證明名字不一樣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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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本跟出生證明名字不一樣怎麼辦

您好,出生證明一旦簽發,上面的名字就無法再更改,若戶口本與出生證明的名字不一樣,在戶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欄,只要在“曾用名”一欄裡填上出生證上的名字就可以避免麻煩。請您儘快持上述證明及本人書面申請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增加曾用名登記。望您予以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