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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長期病假請假條一定要寫嗎?

請假條 閱讀(2W)

一、教師長期病假請假條一定要寫嗎?

教師長期病假請假條一定要寫嗎?

是要寫的;

“請假條”相當於公文中的“請示”,但比請示簡便、靈活,格式可以不固定,也可以固定。一般最常用的請假條格式如下:

標題(居中):請假條

上款(頂格寫部門的名稱或領導人的名字):

正文(請假緣由、起止日期及天數)如:因.需要請假,請假時間自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共xx天,懇請領導批准。

下款(標在右下).....請假人:x x x

.......年月日

......批准人:x x x

.......年月日

二、病假不能超過多少天

病假一般來說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另外,各地對於醫療期的計算也會有自己的規定,比如上海,員工醫療期標準與職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相掛鉤,需要注意的是,此處所指的工作年限是在本單位連續工作的年限,而非累計工齡,也就是說在其他單位的工齡是不計算在內的。其具體標準為3-24個月,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後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最多不超過24個月,同時醫療期在使用上是累計計算的,而不是迴圈使用。

三、長期病假

職工“長期病假”,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救濟費(長病假工資):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這裡的本人工資指職工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

職工的疾病待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應補到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應補到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

職工的疾病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長病假有可能會造成對學業,工作的影響,一般要請長病假就得先給主管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做請示,特殊情況除外。

綜合上面所說的,請病假不管是請多少天都是必須要有請假條交到用人單位手裡才能算是正式的請假,但長期病假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超過的話,那麼一般就會另算,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按照勞動法來進行,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